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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走进看守所 体谅瘫女赢赞誉
作者:张雷 刘博贤  发布时间:2011-07-21 17:11:03 打印 字号: | |

720,我院刑事庭法官深入到县看守所审理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件。

    上午9时,白雨(化名)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开始审理,被告人白雨,女,28岁,横山县石窑沟人,儿时患有小儿麻痹无法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但长期利用手机、电话从事贩毒活动, 经检察院审查查明:2010年白雨先后从郭飞(化名)、吴明(化名)二人共购买7.5克海洛因,在横山分五次进行贩卖。白雨对横山县检察院所控罪行供认不讳,并诚恳对自己所犯的罪行给家人和社会带来的危害表示忏悔,对法官能体谅自己残疾而亲自到看守所开庭审理案件表示感谢。本案当庭宣判,白雨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2000元。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我院这种深入看守所开庭审理的做法切实是为人民着想,这种实际行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张雷 刘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