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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人民法院近年来的发展概况
  发布时间:2012-05-08 14:16:32 打印 字号: | |

横山县人民法院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中部,无定河中游,毛乌素沙漠南缘,属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辖区内有14个乡镇、1个农场、4个办事处,358个行政村,面积4333平方公里,人口33.8万。全院在职干警111名,其中女干警24名,党员43名,审判员42名,书记员27名,司法警察16名,工人5名,离岗人员15名,病休人员6名,具有法学硕士学位和本科以上学历人员73名,专科学历33名,专科以下5名。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监察室、立案庭、信访室、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下辖殿市、党岔、石湾和榆林西南新区4个基层法庭(其中三个已建成标准化法庭,一个正在运行当中)。

取得成就

2009年以来,横山法院新一届党组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不断深化司法创新机制,充分彰显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观,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圆满地实现了党组确定的“一年打基础、两年树形象、三年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2009年,该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被中共榆林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2010年,被省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宣传先进集体”;被市中院授予“2010年度执行工作第一名”、“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被横山县委、县政府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011年,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授予 “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榆林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被榆林中院评为“2011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第一名”;被横山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和“目标任务考核第二名”等诸多荣誉。与此同时,在榆林市委政法委会同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实施的现任公检法三长考评工作中,该院院长姬雄海同志荣获法院系统第一名。

具体做法

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该院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年来,院里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和法院的各项工作中,不断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内外结合,上下联动,将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置于权力、民主、舆论监督之下,以外部监督促内部监督,确保司法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公开、透明。三年来,全院不但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人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反而形成了领导班子高瞻远瞩,戒骄戒躁,精诚团结,共谋发展,干警人人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不断规范制度建设 有效强化司法能力

三年来,围绕“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工作思路,院里相继出台了《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请假制度》、《案件回放制度》等17项制度,涵盖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期间,逐年修订了《案件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的制度,既使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又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为推动全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夯实了基础,使法官充分认识和提高了把握大局,把握社会矛盾,把握法律精神等实践能力,从而有效强化了司法能力。

不断规范审判管理机制 确保上下级法院对接有序

2009年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院在考评办公室的基础上,科学整合管理职能,经相关部门的支持及审批后,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新成立的审管办是综合型的审判管理机构,其不但负责着本院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行政管理上的常规性考核,而且还负担着本院干警的日常管理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并且还承担着全院法官的案件质量考核和审判执行绩效考核。对此,审管办将院里的各项工作,坚持实行每月一期通报制度,并将通报发送到每位党组成员及各庭、室、科、队,以便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精心决策。新机构的成立和审判管理职权的统一行使,既有效整合了审判管理资源,强化了审判管理机构的权威,又彻底解决了审判管理不规范,导致上下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互不衔接的问题。

推行缩短“审限”制度 全力提升司法新形象

针对当前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司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三年来,该院锐意改革,推行内部审限管理制度。院里将各类案件的法定审限减半规定为本院内部审限。凡超内部审限的案件,均对承办人和所在庭室庭长进行量化扣分,年终考核时进行分值换算,统一奖罚兑现。与此同时,院里还积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实行快审快结,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上述两项制度实施以来,该院的司法效率明显提高。民商事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0%以上,个案的平均审限只有十多天,结案均衡度有效提高,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

不断探索司法为民渠道 力求取得社会和谐实效

围绕人民群众对法院及其干警满意度不高的实际状况,该院积极主动探索司法为民举措,以“案件跟踪回访制度”为基准,以全面推进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裁判的意见“两项活动”为契机,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己任,要求每一个法官主动深入社区、村民小组、企业、学校和案发地、听取各界群众对案件审理及执行结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将司法能力建设与执法办案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日常审判工作为平台,充分发挥“现场教学”的优势,促进法官的审判业务技能及群众对法院满意度的有效提升。三年来,院里一直坚持案件回访责任制。对所审理的案件,审理中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结案后由信访办公室进行跟踪回访,以倾听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审判工作的实际成效。对于案件回访中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由本院信访部门会同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定期上报院党组,以便科学决策。与此同时,要求各业务庭和基层法庭50%的案件,以“五进”方式开庭审理。尤其对敏感性案件,要求主动尝试“人民陪审团” 审理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知名人士旁听并征询其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举措,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逐年都有大幅提升。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相信横山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决策下,一定会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积极的作为,更扎实的举措,为横山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谱写更好的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横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