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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官信仰 提升司法公信
从诸子百家中探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作者:刘龙祥  发布时间:2013-01-24 08:41:41 打印 字号: | |
  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深刻变革中,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交错、相互激荡的复杂局面。在此条件下,影响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观分析,法官干警在观念、素质、能力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毋庸置疑。究其根源,繁忙的工作、沉重的压力、社会世俗和诱惑造就了法官干警的“信仰虚无”。 而信仰的缺失,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伤害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

  现在, 政法系统都在倡导建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其实,这正是要我们树立一种信仰,坚守一种信仰!如何才能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在文化兴院的背景下,或许,还要从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摄取精髓,尽管中华文明缺少法治传统,几千年的儒家文化主导下的“贱讼”和“避讼”的司法印象对司法权威的认知和认同产生了深远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打造法官信仰,提升司法公信。

  一、用儒学思想打造忠诚信仰

  忠诚,是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规范的基石,是中华民族精神脊梁的传承,它是一种义务、一种操守、一种良心,也是一种美德、一种品格、一种风骨。孔子开创的儒家思想中强调一个“忠”字,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准。

所谓“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新时期的法官干警要想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首先要做到“居之无倦”。“居之无倦”是指法官干警一定要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永不懈怠。这是一种孜孜以求、坚持不懈的敬业精神,也是一种乐以忘忧、乐此不疲的工作境界。做到“居之无倦”,关键要“勤奋”二字。一是要勤奋学习。在新形势下,法官干警面临着“能力恐慌”问题,惟有学习,才能满足新要求。要多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工作能力;多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学习能力;多向群众学习,在联系群众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勤奋思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要求对学到的知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的思考,消化吸收,举一反三。三是要勤奋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作为法官干警,只有做到“居之无倦”,才能“行之以忠”。

  二、用墨家思想打造为民信仰

  司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法院的希望和要求,在这个充满迷惘、不断丢失自我的时代,要想做到司法为民,法官干警一定要心存大爱。

早在两千多年前,墨子就提出了民本主义的“兼爱”思想。所谓“兼爱”,就是爱人如己,不应有亲疏、上下、贵贱和等级的差别。这一思想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主体人格平等基础之上的,具有现代意义的爱。法官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人格理应是平等的,只是社会分工不同罢了,但是不乏有个别干警居高自傲,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没有耐心,责任心不强,存在“生、冷、硬、推”等现象。在墨子看来,人际关系的复杂化就源于人们之间的不相爱,应该以“兼爱”思想来改善人与人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关系。所以,广大法官干警唯有在“自爱”的同时做到“兼爱”,才能改进审判作风,弘扬司法文明,创新司法举措,强化便民措施,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亲民之声、便民之举、惠民之实、护民之德,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用法家思想打造公正信仰

  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理想的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 由此可见,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言人,就是正义的守护者和实现者,公正就是法官的生命和灵魂。

现实社会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执法活动中正义公理缺失的弊端,既破坏法律的尊严,又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群众在感情上对法律的公平正义失去信心。面对现状,我们何不以传统文化中的法家思想净化法官的灵魂,规范法官的行为。

法家思想的进步意义在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司法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司法行为中应当做到“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由于受到儒家文化的负面影响,法官的“情私”(因情而私)成为制约公正司法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回避制度,但是社会上仍然流传着“案子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的俚语,这一讽刺不全是儒家思想酿造的悲剧,更多的是群众因为法官执法不公而道出的心声。可见,传承和弘扬法家思想已经迫在眉睫。面对新形势,法官在当事人面前必须保持中立,恪守良好品德和道德操守,具备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良知,做到刚直不阿、无私无畏、执法如山,不能有任何亲疏厚薄,不能受个人好恶、偏见和情感等因素的影响,自觉抵制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干扰,保持不偏不倚的应有心态,塑造独立的司法人格,树立良好的司法公信。

  四、用道家思想打造廉洁信仰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证,是人民法官的基本操守。在物质无限膨胀的社会,不少法官干警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经不起考验,抵不住诱惑,最终走上了“腐败”这条不归路。基于现状,充实道家廉政思想,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道家思想提倡“少私寡欲”、“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少私寡欲”是修身养性的最好方法,所谓“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人民法官要克除贪婪之心,摆脱名利观念的系缚,以保障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井然有序。道家“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观念,则强调要懂得满足,保持心理平衡,而这种心理的宁静和精神上的富足,才是永远的满足。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法官无休止的追求金钱,尤其是以权谋私,使得人的良心时常会受到拷问,一生背上沉重的枷锁。为了让这些误入歧途的法官得到救赎,我们可以用“上善若水”这四个字影响他们的言行。老子有言:“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引申到法官,法官只有向水一样一遍又一遍的冲刷自己,沉淀自己,才能抵制诱惑,克服贪欲,做到廉洁执法,只有向水一样虽有多种形态,但始终不变其本质,以柔克刚,在实际生活中,主动化解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持清廉本色。因此,充实道家廉政思想,是杜绝腐败的第一道思想屏障,对于法官干警廉洁执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倡导。

  随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建设不但需要吸取现代社会文明的思想精华,更需要汲取数千年来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热潮中,我们要通过进一步挖掘诸子百家的文化沉淀,找回法官失去的信仰,并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色,我们要通过树君子之德,纠正法官的信仰偏差,使他们面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大字时,真正做到无愧于心。
责任编辑:刘龙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