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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让瑕疵案件无所遁形    深入整改,用公平正义取信于民
作者:罗启灵 龙海鹰  发布时间:2013-10-29 10:48:25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委执法监督检查会议精神,横山法院采取一系列举措,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夯实了基础
    年初,为了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按照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5月16日,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姬雄海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选聘了1名县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1名律师为特邀评查员。9月26日,根据市政法委检查组对随簿抽取的49案140卷(其中刑事19件78卷,民事13件28卷,执行17件34卷)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院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对评查组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夯实了领导责任,细化了人员分工。
    二、认真剖析总结,使执法规范化在阳光下取得实效
    针对2012年以来,院里审执结的各类案件和干警执行“五个严禁”、“六个不准”及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横山法院进行了认真的自我剖析总结。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因责任性不强,导致裁判文书中有错、别、漏字,表述不严谨,条文引用不全;因业务能力较差,导致定性不准,处理不当;因司法作风不实,导致错过调解或执行最佳时机等等。裁判文书方面:(1)对当事人表述不规范;(2)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不能高度概括,不够准确全面,存在照搬全数,过于冗长的现象;(3)案由不够规范具体;(4)认定事实不够严谨,证据分析不能令人信服;(5)论理部分的逻辑推理不够强,法理分析不透彻,辩法析理苍白无力,甚至出现病句;(6)存在错字、漏字、多字、重字;(7)适用法律不规范具体,违反先引实体,后引程序,先大后小法的原则;(8)裁判文书中方言太多,法言法语有待加强;(9)执行依据不准确,执行中止理由不当,依据不足,个别案件没有穷尽执行措施,即退出程序结案;(10)个别刑事案件存在量刑不准,处理不当。
    针对上述问题,横山法院及时对瑕疵案件的承办法官和所在庭室予以了通报,并作出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安排,要求全体干警以这次执法检查所揭摆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深刻剖析,认真总结,并将具体的整改措施报告审管办。审管办在梳理汇总后,建制成章,逐步纳入干警年终绩效考核范围。
    三、精心安排整改,确保执法规范化活动有序推进
    1、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针对存在问题,区分不同岗位和审判领域,以领导干部,一线法官,青年法官为重点,注重在贴近审判实践、强化能力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三个至上”的宗旨意识和“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基本理念,着力提高广大干警正确理解、把握、运用法律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2、进一步规范司法能力建设。继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以“两评查”活动为载体,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通过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广大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力促执法规范化扎实开展。
    3.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巡展、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以及任前“考廉”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促使广大干警筑牢廉政思想根基。要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工作,着力解决干警队伍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院干警的精神风貌有所改观,审判作风有所转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增加,力促执法规范化长效运行。
    通过这次执法监督检查,大大增强了横山法院全体干警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意识,有力提升了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横山法院汲取经验教训,在虚心接受批评、努力弥补不足、充分完善审判机制的前提下,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盼,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条主线,胸怀全局,把握大势,以求真务实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罗启灵 龙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