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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陌路十年仇,今朝和解把手握
作者:刘亚东  发布时间:2013-11-01 15:19:42 打印 字号: | |
  同母手足,为争母骨,多年打斗,十年未决,告到法院,家务事缠,清官难断,怎么处理?

  被害人李某某年幼时随母嫁到高家,成年成家后过自己的生活,其母去世前随其一块儿生活,去世后李某某独自将母亲埋葬,高某某兄妹们不同意,十多年来一直与李某某就此事发生冲突,终致2013年1月19日,高某某与李某某再次发生冲突,高某某将李某某打成轻伤,被横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同胞兄弟,一个负伤,一个面临牢狱,审理过程中,李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时双方也就家事各执一词,李某某当庭表示,对方态度太差,自己坚决不调解。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双方争议虽不属案件刑事或附带民事内容,但属双方多年争斗的直接原因,庭后主审法官刘春燕将双方招至一起努力进行调解,希望能够彻底解决此事。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态度强硬,互不相让,都认为母亲该由自己来埋葬,高某某的兄妹六人认为李某某在母亲去世后,一人偷偷将母亲埋葬,未及时通知他兄妹几人,致使他们不能尽到为人子女的责任,坚决要求要回母亲。 李某某认为母亲在世时,高某某兄妹对他和母亲都不好,去世后不想告诉高家兄妹,现在更不会同意让高家搬埋母亲。调解一度举步艰难,主审法官一会儿将双方叫在一起进行了解、调解,一会儿再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劝解。最后,李某某称其住院共花费11万多元 ,如果能给赔偿到位,我请求从轻处罚被告人。高某某及其家属,称本案起因是因为老人的埋葬问题,如果被害人把老人埋了,按照本地的风俗习惯,他们还要请女骨了,需要不小一笔费用,除了应给李某某承担支付的一切费用,花费的费用要求李某某承担10万元。刘春燕法官再次给李某某做工作,李某某称其经济条件不好,为了处理问题,他同意连老人的问题一并解决,但请求再少一点,他放弃医疗费等一切费用,愿意再出5万元,老人已经埋了,再不能动了,也不能再因此事互相纠缠。高某某及其家属要求8万,此事一次性解决(包括老人埋葬的事情)。最终,在刘春燕法官的主持下,李某某共出7万元,放弃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一次性解决故意伤害及双方老人埋葬的事情,互相不能因此事再纠缠。

  一桩纠缠十多年,致兄弟反目的争母纠葛,终落槌定音,顺利解决,调解协议签字按印后,李某某的儿子激动的对法官说:谢谢阿姨,解决了我们多年的心病,让心头石安稳落地。高某某家人也表示满意和感谢,感谢法院能在案件之外做这么多耐心、细心的工作,帮他们把多年的兄弟纷争解决,母亲更可以安息,谢谢法院。
责任编辑:刘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