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我院今年整合资源,引进了许多先进设备,为司法工作人员的审判增添了色彩!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增进资源共享,提高法院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而且通过电子化、网络化等科技手段,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可以说,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我院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一 、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四化”
所谓“四化”是指常规办公无纸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流程监控网络化和庭审记录电脑化。常规办公无纸化,是指通过法院自身的区域网,不仅是简单的机上撰文不用笔,文件传阅网上调阅,而且全面建立了成熟的网上办公系统。档案管理电子化,是指实现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流程监控网络化,是指通过电脑实现审判流程微机管理。庭审记录电脑化,即由书记员直接应用电脑进行庭审记录。
二 、法院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审判效率
(1)实现了案件从立案、庭前调解、排期、开庭、结案、评查、归档、统计等各个环节在网上运行,做到了全程监督、动态管理。
(2)由以往的人工记录,变成了现在电子化记录。既方便了庭审记录,又提高了审判效率。为司法工作人员节约了不少时间。
(3)由原来的单一打印机,变更为五位一体的多功能办公设施。这一设备,打印、复印、扫描、传真、通迅电话全方位服务。为司法工作人员提供了方便,更提高了我院的审判效率。
(4)我院安装了庭审远程监控,在开庭审理时,就会把所有的庭审过程都记录下来。这样有助于各级司法机关的监督,更能促进我院审判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 、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庭审数字化
我院建立了数字法庭,所有庭审均实行了数字监控,实行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并运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庭审完毕,法律文书就可发送到当事人手中。数字法庭还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联网,其他法院的领导随时可以观看到我院每个审判庭的庭审情况。
四 、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材料集中管理化
以前,当事人交来的一些材料因为没有固定的存放处,导致许多文件丢失,使办案无法正常的运行下去。现在有了信息化设备,可以将这些文件一一扫描,保存在电脑里,这样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信息化建设为我院带来了不少好处,它使我们进入了信息化时代;让我们在审判的过程中更加方便;更提高了我们审判的效率。有了它,我相信我们的审判会更加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