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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实施方案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4 13:20:31 打印 字号: | |

本院各部门:

为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反映执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建设

设立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执行局蒋先南局长任组长,成员:段亚华、史亚伟、张海峰,宣传员:高岗、王维、白天明。协调办公室支持执行宣传工作。

二、执行宣传实现目标

(一)展示横山区人民法院全面破解打赢执行难的决心;宣传横山区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全面发挥执行职能的各项措施,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司法保障的重要作用。

(二)展示执行难威慑机制的强大威力;宣传党委领导下各执行联动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功效。

(三)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同时对于执行不能案件进行针对性宣传,区分好执行难案件与执行不能的区别。

三、宣传工作重点要点

(一)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司法解释和中央关于解决执行难的政策,增强区域内人民的理解执行、配合执行、支持执行的法治意识。

(二)宣传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和威慑债务人,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三)宣传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和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典型,树立自觉执行、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宣传部分案件执行不能的成因,使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理解部分案件执行不能或不能及时执行的实际情况,理解执行工作的规律。

(五)宣传党委、人大、政府、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就相关执行事项向党委、人大、政府进行汇报,提升执行工作整体质效。

(六)宣传法院执行工作部署新动态、执行专项活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和集中执行、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执行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执行工作经验,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

四、宣传措施开展

(一)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街道横幅等形式,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悬赏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针对专项执行活动及时予以宣传报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到执行现场采访报道,达到监督、宣传并举。

(三)实时提供案件执行新闻线索、刊登典型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情况报道。对特定身份的人员进行通报、资格限制、限制出入境、宣传护照作废、公安机关布控等报道。

(四)利用拒执类案件的公开宣判、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会等形式进行宣传。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集中发布打击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五)宣传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诚信守法者等正面人物、典型事迹,弘扬严守职责,坚守诚信底线的社会正气。

五、工作要求及需要注意的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广大执行干警充分认识到执行工作宣传的重要性。执行宣传工作既是义务,又是责任,在提高司法执行的效能同时,宣传工作有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便于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二)抓好安排部署。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主动接受上级宣传部门、政法委对执行工作宣传的领导,与院宣传机构密切配合,努力把执行宣传列为法院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执行局局长亲自抓执行宣传工作的部署、督促、协调,在执行局内部确定专职宣传人员,负责执行宣传的策划、组织,同时要求执行干警积极参与配合宣传需要,定期采集并向执行宣传小组提供执行宣传材料和线索。    

(三)注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做好统筹、形式多样,利用互联网媒体力量大造舆论声势,营造执行氛围,坚决曝光“老赖”。处罚与教育并重,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弘扬诚信意识上取得实效。执行局确定专人负责与本地新闻单位的联系,建立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为以后的宣传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严守宣传纪律,注重舆情应对。

在执行宣传中,遵守宣传纪律。重大影响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和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执行案件,要统一信息发布部门和人员,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管控并重。正面回应热点话题,避免炒作。

(五)加强执行宣传后勤保障力度。加强人、财、物上的投入,在优化监督管理的同时简化宣传审批流程。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日


 
责任编辑:白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