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临近年关,横山区党岔人民法庭干警依然忙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人民群众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2021年12月2日,辖区村民闫某来到党岔人民法庭,用一纸诉状将被告曹某、第三人陈某告上法庭。经法官询问,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告闫某丈夫折某甲于2021年10月4日因故在工地死亡,后经协商,由用工单位共计赔偿死者折某甲死亡赔偿金、生前工资等一切费用共计384900元,该款经原告闫某及第三人陈某(死者母亲)、折某乙(死者哥哥)、曹某(死者姐夫)一致协商由用工单位将赔偿款直接支付于死者姐夫曹某(也即第三人陈某女婿)账户代为保管。处理完死者后事,原告提出对上述款项予以分配后遭拒,故诉至党岔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情涉及保管、共有、继承等相关法律事实,家庭、亲情关系敏感,直接判决会使双方矛盾隔阂加深,不利于社会稳定,不能从根本上定分止争,因此决定以情动人,以法服人,调解优先。承办法官会同法官助理第一时间同第三人陈某(死者母亲)、被告曹某(款项保管人)、死者兄长折某乙取得联系,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关系,并告知款项保管人曹某,未经第三人陈某与原告闫某达成协调一致,不得擅自予以处置款项。
该案定于2021年12月22日在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前,承办法官及其助理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感觉到自己受到委屈,而不肯再让步,双方意见悬殊,差距过大,调解无果。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曹某及第三人向法庭提供了死者折某甲生前出具的借据、由保管人曹某向案外人支付债务的转账凭证、处理死者丧葬事宜花费票据。另查明,被告曹某已于开庭10日前将其所保管的所有款项未经原告同意汇至第三人陈某账户。承办法官当庭告知了被告曹某擅自处分上述款的不利后果。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考虑到案件实际,承办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事后,法官认为该案不宜着急出判,应让双方各自冷静一段时间再作处理,遂一方面对双方予以“冷处理”操作,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走访,同村委、社区了解实际情况来寻找矛盾处理切入点。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承办法官及其助理分别用电话同原、被告及第三人予以沟通时,发现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情绪也没有那么激动,表示可以共同作出一定的让步。于是,法官认为双方态度的转变有可能成为突破点,故逐一征求双方意见,耐心进行劝导调解,双方表示同意再次面对面进行协商。
2022年1月28日,双方通过党岔人民法庭法官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共由被告及第三人当场支付原告款额共计97000元。至此,这起保管、共有、继承纠纷案件经过两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每一起案件调解的背后,都是法官用真情实意来调解的,只是法官干警工作的一个剪影,也是所有基层法官的一个缩影。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担当阐释忠诚,用温情守护百姓,用智慧践行理想,用奉献书写人民法官的初心与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