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白界人民法庭紧扣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司法审判实践,将“智慧调解”延伸到微信端口,尝试使用电话和微信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不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让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9月13日,白界法庭刘晓芸审判团队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2013年08月19日,李某某、艾某某向原告贷款25万元,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5年,原告依约向借款人二人当日发放了贷款,并约定年利率为8.32%,罚息利率按约定利率基础上加收50%确定。被告高某某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李某某、艾某某未按期偿还部分本息后,下欠小部分本息再未偿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发现本案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在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过程中得知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但被告高某某在外地。为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微信平台的便捷性进行线上调解。法官在充分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建立了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参与的微信调解群,通过人像核实、身份证识别方式,依法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调解主体正确无误、调解程序公开透明。随后,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围绕案情组织质证。最后,法官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归纳出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并发给双方当事人确认。所有微信调解记录留卷存档,送达法律文书。至此,案件通过微信顺利调解完成。
通过微信送达并开庭,在网上调解既为身处外地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又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下一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白界人民法庭将继续探索创新“互联网+”审判模式,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